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无偿资助项目

项目简介

为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管委会设立专项资金采取无偿拨付的形式资助留学人员企业。经资金管理小组对留学人员资质和企业情况审查后,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给予小额创业资金支持,最高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

主管业务处室:人才资源处。

政策文件:《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申请表单:《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申报表》

资金来源:中关村管委会设立专项资金。

资助方式:采取无偿拨付的形式资助留学人员企业,最高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

服务对象:园区内海外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请条件

本项目支持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点应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区范围内,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归国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其团队应在国外具有良好的留学背景、在本专业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备一定的企业工作和管理经验;

(三)申请创业资金的留学人员企业,应为留学人员近期(一年之内)归国创办的,且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6个月,留学人员(团队)只能申请一次创业资助资金;

(四)申请创业资金的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内应有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资产;一名或多名留学人员出资人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现金部分出资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

(五)推荐单位应为各园区管委会、孵化机构、大学教授或本领域知名人士。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应签署明确推荐意见,推荐人须签字,推荐单位应加盖公章。

(六)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标准征信报告”

资质材料

企业通过合作的担保机构向中关村管委会申请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无偿资助时,应向合作的担保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申报材料

(二)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申报表

(三)关于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征信报告”的说明

业务主管单位: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服务总部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