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征信报告》的说明
园区留学人员企业: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进一步推进园区信用体系建设请示的批复》(中科园服发[2005]4
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园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产品使用力度
的通知》(中科园服发[2005]5号)的精神,为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规定,对申请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必须使用园区信用产品,即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征信报告»(包括《深度征信报告》和《标准征信报告》)。同时,对使用信用产品的企业,还将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自2005年6月起,园区留学人员企业申请“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和“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必须提交《标准征信报告》,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信报告的使用说明
1、《中关村园区企业征信报告》是由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在采集、整理和分析园区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基础上,形成的园区企业信用调查报告。
2、征信报告的使用对象为中关村园区高新技术企业。
3、征信报告分为《标准征信报告》和《深度征信报告》。《标准征信报告》只对企业的信用信息做如实的记载,不做任何评价。《深度征信报告》根据所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适当的分析评价。
4、征信报告有效期暂定一年。在有效期内,已经使用信用评级报告并达到ZC3级以上的企业,可以不再申请使用征信报告,具备申请有关优惠政策及财政资金的资格。
5、征信报告的收费标准
征信报告采用政府限价原则,每份标准征信报告不超过300元。
6、对企业使用征信报告的补贴
按照中关村园区中小企业中介扶持资金的原则,对使用征信报告企业给予购买费用50%的补贴。(补贴事宜请与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联系,后附联系方式。)
二、中关村管委会对使用信用产品的企业的奖励措施
1、鼓励企业在获得园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后,继续使用信用产品,并作为今后申请园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依据。
2、凡连续两年使用信用评级报告并达到ZC3(含)以上等级的企业,自满两年之日起具备优先申请园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资格,并在资金额度范围内优先获得高限资助。
3、对使用信用产品的企业,将视不同情况给予50%购买费用的补贴。
4、已经使用信用评级报告并达到ZC3(含)以上等级的企业,有效期限内可以不再申请使用征信报告(包括深度征信报告和标准征信报告),具备申请园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资格。
三、征信报告的申请与受理
1、征信采用主动征信、政府引导、市场化运做模式。根据自愿原则,企业向经管委会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直接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由信用中介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2、征信报告的工作流程
3、信用中介机构必须与企业签定委托协议书,收齐企业的相关材料并经过必要的调查程序,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一式三份,企业、信用中介机构、信用促进会各一份。
四、信用中介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负责联络和监督信用中介机构,管理征信信息数据库,信用中介机构须向信用促进会申请编号。
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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